鄭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榮陽大隊
2022-10-01
作者:103期 馮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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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消防部隊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是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 消防隊是對消防救援的各級隊伍、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的統稱。 1、消防大隊負責一個縣(市)級轄區的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設立的專門門消防單位,維護地方穩定和社會發展。 1、主要負責轄區內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防火監督、建筑工程消防審核驗收、開業前消防檢查、消防知識普及、消防業務培訓和對所屬中隊的管理等業務,所屬消防中隊主要擔負著轄區內的滅火救援、社會救助等任務。